2016年3月,罗某在劳务公司分包的工地施工时发生工伤事故。事发后,罗某就工伤赔偿一事,多次找工地负责人协商,但工地负责人不愿承担责任,问题始终没有解决。2016年9月14日,罗某和她丈夫在多次碰壁之后,最终找到了浙江杰嘉律师事务所任律师。
任律师接受委托后,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,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内提起仲裁申请。开庭当日,任律师据理力争,竭力为当事人挽回损失,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。劳务分包公司也承诺社保基金的赔偿款等赔付下来再支付给罗某。调解生效后,在任律师多次电话沟通后,罗某拿到了调解款项。
然而,事情并没有这样结束,劳务公司代理罗某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后,强行扣留理应支付给罗某的社保基金赔偿款。罗某多次找到劳务公司催讨,均遭到拒绝。走投无路的罗某,又找到了任律师。在任律师的帮助下,罗某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法院罗某拿到了社保基金赔偿款。罗某为了表示对任律师的感谢,于今日上午特意赶到浙江杰嘉律师事务所,送上锦旗一面。
2017年2月27日
浙江杰嘉律师事务所 |